泥董的回覆是:因為表妹找告在南港的工作,不然其實他不是那麼想搬離那邊。
然後從談到之前有想過在台北找間房子,之後如果會長期南北往返的話,至少高雄、台北都有地方可以窩(,或者租給別人)。不過泥董是說他並不想買房子,房貸、車貸之類的都不是他敢想像的,所以他比較喜歡搬家換環境的感覺。
後來好像提到在幾歲之前結婚時候,有提到他交往多年的男友
我想泥董這方面應該可以跟我算是同一陣線的,同樣不太想走入婚姻的角度來看。但是以我的立場恐怕還是比他麻煩點,畢竟身為長孫,同時又是家裡唯一一個男生,說什麼也不太可能真的就讓我這樣不結婚。況且,傻孩子八成也不可能讓我這樣做吧?不然大概就像泥董說的,不能妥協,只有分離作收場,總比雙方一直橋不攏地拖延下去。
要向其他人開口說出我愛你三個字,很簡單,但要對自己真正喜愛的人說,卻很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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